娑罗巷鸿安幼儿园门卫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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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lxyey
为使师生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做到幼儿园安全保卫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树立全员护园的思想,保证幼儿园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园内成立由园长(园治安责任人)负责的校园护卫队,各班设一名治保员。
二、校园护卫队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逐级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治安管理目标。
三、定期组织校护卫队责任人和班级治保员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条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检查校内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做好保卫工作。
四、班级治安责任人经常对幼儿和家长开展遵纪守法和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落实整改或采取预防措施。
五、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六、凡外来人员因公来园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园。进出园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七、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八、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园行政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九、中午师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十、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十一、后勤部门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十二、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十三、门卫人员有权对带出园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园门需凭行政部门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十四、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五、门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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