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娑罗巷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10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刘闵珂

一、负责实施对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